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近日安徽省科技厅发布了《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金办[2014]3号)(详见http://www.ahkjt.gov.cn/technologi/zhxw/ana/webinfo/2014/03/1394584951431309.htm),现将我校有关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省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面上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学校秉承公平、择优的原则,以近年各学院、国家室的省自然基金批准率及符合申报条件的教职工的分布情况等因素为依据,确定各单位推荐的项目数。请各学院、国家室按照通知要求和指南精神认真组织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将推荐名单提交至科技处。学校将根据整体情况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本次申请由各学院、国家室统一组织集体上报,不接受个人申报,希望各位老师积极配合。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对象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别包括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青年项目)和面上项目。
青年项目资助对象是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稳定青年科研队伍、培育后继人才、扶持独立科研、激励创新思维。
面上项目资助对象是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青年科技人员,其主要目标是鼓励科技人员围绕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的关键科学问题,结合重点学科和技术发展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三、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参与申报的项目及申请人须符合“‘十二五’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220.178.98.52/zrkxjj/)的要求,及《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1、青年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作为项目负责人未承担过省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或杰青项目。同时,项目组成员应以青年人员为主。
2、面上项目的申请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者,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省基金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2项,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者承担的面上项目数累计不得超过3项。
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省基金杰青项目、但未承担过面上项目的,可再申请并承担省基金面上项目1次,若已承担过面上项目的,不得再次申请面上项目。
3、同一申请者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青年项目或面上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为加强我省优秀科技人才的培养、储备与梯队建设,引导更多的青年学者紧密联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应用基础性、关键共性的科技问题开展研究,各单位应更多鼓励与支持未曾获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支持的申请人申报省基金。
请各依托单位认真对照《安徽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条件要求,严格把关。对重复申报、不符合条件申报及申报过程中的不诚信行为,省基金办将根据管理办法予以处理。
四、申报程序
1、各学院、国家室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和初审工作,并于4月18日之前将推荐项目清单表发送至stm@ustc.edu.cn;
2、单位推荐的项目负责人在省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评审系统(网址:http://218.22.27.67/Ahzrjj/index.action)注册申请人信息,申请人按照系统相关提示和要求填写项目相关信息及报告正文。附件材料,按规定统一扫描成一个完整的PDF上传,总页数不超过40页。附件材料包括不超过8个的代表性成果(主要指:论文/论著、专利、科技奖励、第三方评价等)和申请人学位证书、工作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等。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并于5月19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未按时完成网上填报的项目不予受理。
3、学校审核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合成,申请人下载打印申报材料(A4幅)一式3份。书面材料由申请人亲笔签字后,材料一式三份(A4幅,单面打印,可拆卸式装订),提交至所在各学院、国家室,各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4、请各单位于5月20日前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科技处310房间。
联系人:闵石头 谈世鑫
电话:0551-63606546
E-mail:stm@ustc.edu.cn
科技处
2014年4月1日